(李美花博士有关非选区议员的国会发言)
我一向来不太喜欢批评反对党,不过这一次不吐不快。
1)工人党说一套做一套
工人党向来坚持,他们在原则上反对非选区议员制度。
他们说,如果政府废除集选区制度,就会有更多反对党议员进入国会,我们就不需要这个制度了。
我们姑且不论事实是否真的是这样,我只是想提醒大家,正如总理前天所说,集选区制度的目的是要确保有足够的非华族人士进入国会,捍卫我国的多元种族与文化精神,确保少数族群不会被边缘化,这个制度不应该轻易废除。
当然,工人党有权利坚持和行动党不同的原则。但问题是,工人党面对非选区议员席位时,态度却不一样。
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先生在2010年也曾在国会说,他绝对不会接受非选区议员席位,如果工人党逼他接受席位,他甚至会退党。 但是至于其他候选人该不该出任非选区议员,就要看工人党的决定。
党主席林瑞莲小姐则在2009年说,这个制度“大体上可以支持”。她的原话是“overall supportable”。她说,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简单多数制,容易出现一个党占大多数议席的局面。因此,非选区议员制度能让投票给反对党的人民,在国会有一定的声音。
如果你觉得这些话听起来“熟口熟脸”,没错,这正是政府实施这个制度的理由。
林瑞莲小姐曾经在2006年也曾经接受非选区议员席位。当时她说,阿裕尼集选区有5万多名选民支持工人党,因此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接受席位。
从06年以来,已经有5名工人党党员接受非选区议员席位。
这样看来,工人党对于非选区议员席位,似乎是 “说一套,做一套”。
我们甚至看到,刘程强先生周三说非选区议员像是水塘里的浮萍,周五却提出动议,要把多一名“浮萍”带入国会。
我不明白工人党真正的立场到底是什么?
就算我们接受,工人党把“接受非选区议员席位”当成权宜之计。但是,还是有工人党议员违背了这个立场。
现在,李丽连女士拒绝接受席位。
我理解李丽连女士有自己的考量,但是工人党应该在大选前,就确保所有的候选人做好准备,根据我国的宪法和政治制度,竭尽所能服务选民。任何一名候选人,都不该抱着“如果当选议员才服务选民”的心态。工人党没有做到这一点,我感到非常失望。
2)非选区议席工不可“转让”
工人党建议让吴佩松博士代替李丽连女士担任非选区议员,我也觉得不是一个合理的请求。
不如我们跟当选议员比较好了。议员当选后,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无法履行义务,那么议席是绝对不能所谓“转让”的。如果是单选区,那根据我国宪法,这个议席必须通过补选,来选出选民委任的代表。李丽连女士当初,也是通过这个途经当选的。
如果要确保公平,非选区议员也不应该获准 “转让”他们的议席。
如果现在国会只有3名反对党议员,那也许可以为了确保有足够的反对党人数,允许其中一个议席由别人填补。但是,现在我们总共有8名反对党议员,如果李丽连女士没有拒绝的话,其实有9名,未来将增加到至少12名,而且非选区议员的投票权将跟当选议员一样,这表示他们能影响全国政策。因此,非选区议员的正当性和委任将变得更加重要。
我希望政府能够重新审视这方面的法律,确保非选区议员议席保持应有的正当性。
非选区制度已经写入我国的宪法。这个制度要确保的是,无论选举结果如何,在得票率相近的选区,“差点”让反对党当选的人,在国会有代表。因此,非选区议员必须由得票最高的落选者担任。
这个制度不应该变成变相的比例代表制(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),让得票率第二高的政党,有一定的配额能够提名人选。
如果把非选区制度变成某个程度的比例代表制,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吗?
工人党在榜鹅东单选区的得票率,比在东海岸集选区的得票率,高出将近9个百分点。但是,工人党却建议,让榜鹅东的选民把这把在国会的声音,让给东海岸的选民,这对榜鹅东的选民公平吗?
工人党说他们要代表新加坡人民,但他们的动议,真的尊重人民的意愿吗?请各位议员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
总理前天说,政府打算给予非选区议员和议员平等的投票权,而且会增加反对党议员的最低人数。这意味着,非选区议员制度会变得更加重要。
因此,我希望工人党能够澄清他们对这个制度的立场。他们是否支持这个制度?下届大选,他们是否会确保所有的候选人都做好准备在这个制度下,履行对选民的义务?希望工人党能说清楚,选民下届大选才能在资料充分的情况下,投下神圣的一票。